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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袭社会及其解体——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技术流、历史军事、铁血/全本免费阅读/无弹窗阅读

时间:2019-03-27 06:41 /技术流 / 编辑:王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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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袭社会及其解体——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

作品字数:约14.1万字

核心角色:xxixxviii孔子l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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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世袭社会及其解体——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》精彩章节

封建制建立起来之,维护它的制度主要有二∶一个是现“震震”的宗法制度;另一个就是旨在不断肯定和提醒这种等级名分关系的巡守朝贡之制。受封的诸侯一般五年朝见周王一次,在朝都有一定的班次,不许僭越。另外诸侯对周王也有贡和役的义务,这些都做“王职”。诸侯平时应当每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以密切关系。新立的国君必须得到周王的册命,以表示他和周王发生了君臣的关系。但诸侯在国内则可以自由行使他的统治权。这些讲的都是制度,它们到来当然就趋松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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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世有关“封建”与“郡县”的历史争论

学术着作-理学 理学 社会史 人生哲学 返回首页〉学术简历〉讲授课程〉招研计划〉学术着述〉散文杂着〉翻译着作 《世袭社会》 《选举社会》

二、世有关“封建”与“郡县”的争论

封建的废除及其反

古人一般以郡县制与封建制对称,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之“废封建”而“行郡县”,取代分封制的是郡县制。郡县制即是由中央政权选和任命地方官吏,并定期予以考核、升降或更换的制度。这样,郡县制就意味着在两个方面与封建制相对立∶第一是打破分裂割据而实现统一,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权,第二是打破权、财富、名位的世袭制而建立一种人员流的官僚制。

秦始皇统一中国废除了封建制,但郡、县的制度则早在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,所以,吕思勉说∶“故谓秦人行郡县,不如谓秦人之废封建之为得当也。”xxxiv 有些学者认为县起源于秋时代,甚至西周就开始有县了,但杨宽指出,秋的县和战国秦、汉的县质不同。秋时楚、晋、秦三国的县有国君直属的边地军事重镇的质,国君任命的县的官是可以世袭的,如楚的申县,晋的原县,继位者都是原县官的儿子。xxxv 另外,开始郡的地位要比县的地位要低,所以赵简子在作战时宣誓说∶“克敌者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。”xxxvi 县之设,多由于并他国,而郡之设,则多由于开拓荒地。郡面积比县要大,但地广人稀,来随着人蕃殖,就在郡下设若县,产生了郡、县两级、县统于郡的制度。

灭六国,丞相王绾等向秦始皇建议分封诸子,说“燕、齐、荆地远,不为置王,无以填之”,秦始皇让群臣讨论,大多数人赞成,延尉李斯反对,认为周初分封子同姓很多,但来却疏远了,互相击讨伐如仇敌,周天子也无法止。现在海内已经都是郡县,诸子功臣可以赋税厚加赏赐,较易控制,这才是天下安宁之术。秦始皇听从了他的意见,于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。来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分封,理由是如果仅皇帝一人有海内,而其子为匹夫,若有权臣,则难以相救,需师古以治,方能久。此议又被李斯驳回,并引起焚书。xxxvii

这是一个我们熟悉的故事。来的历史发展,按吕思勉的意见又有过四次封建的反∶xxxviii 第一次是秦楚之际项羽尊楚怀王为义帝的分封,这次为时甚短。第二次是汉初刘邦封七个异姓王和九个同姓王,异姓之王除沙王外都旋踵而亡,同姓王则酿成来的七国之,七国猴硕,诸侯被摧抑,不能够自己治民补吏,仅“食租税而已”,武帝又用主偃之议,令诸侯将其邑推恩分子,实现了贾谊“众建诸侯而少其”之策,诸侯名存实亡。第三次是晋朝有鉴于魏对宗室少恩而寡助,又想众建戚,以为屏藩,结果导致八王之,兄自相残杀。第四次是明朱元璋定天下,封诸子三十九人,使设官属,傅相,置卫兵,但诸王不得预政事,封建实已成强弩之未,而清初之封三藩,只能算是权宜之计。至于历代其他时候的封建子,则大都只不过是以爵名受廪禄而已。

封建与郡县之争

所以,秦以的封建比之于西周的封建,只能说是一些回光返照,一点历史的惰。但是,由于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有崇敬经典,仰慕古代的一面,所以又时有学者士人,或不现状,或于世,主张恢复封建古制,这样就和反对者构成了一种历史上的封建与郡县之争,我们可以分别地考察一下他们各自的理由∶

魏文帝时,虽然分封了诸王,但实际上等于锢,诸王行都不自由,连食也受到监视,“为匹夫而不可得”∶所以,来有宗室曹元首上书,认为魏尊尊之法虽明,震震未备。古代分封是由于先王知“独治之不能久也,故与人共治之”,“兼疏而两用,参同异而并建,是以重足以相镇,疏足以相卫”,形成相互间的权制衡。并追叙周以下六代,认为周代能久是因为封建,秦速亡则是因为不封建,西汉封建使诸吕不能成事,但是“高祖封建,地过古制,大者跨州兼都,小者连城数十”,开始分封过宽,来又裁撤过,遂起吴楚七国之,之削藩弱候,致使新莽篡权时汉宗室也来歌功颂德,这是不得已也,“岂不哀哉!”现在魏宗室又是如此“权均匹夫,齐凡庶”,甚至不如凡庶,其他贤人,还可超拔为“名都之主”或“偏师之帅”,而宗室有文者必限于“小县之宰”,有武者必限于“百人之上”,再有才也不能用。而封建子犹如植树,“枝繁者荫,条落者本孤”,并且,“为之有渐,建之有素”,“树犹戚,土犹士民,建置不久,则下慢上”,所以,封建还必须早为着手。xxxix

曹元首为宗室,有切肤之,所以这篇《六代论》是一篇相当认真的为封建制的辩护辞。时,他早已不敢想望周代的封建,甚至也不敢想望汉初的封建,而更象是为宗室子争一份平等的发展权。晋时又有陆机着有《五等论》,也是为封建的五等爵位制辩护,此文除援引历史外,主要的理由是郡县官常换而五等侯持久,而企图取升迁是“士子之常”,“修己安人”则是少数“良士”才能达到的,人的“取之情”甚锐,而“安人之誉”来得却甚迟,所以,官员只要能迅速得到升迁,即使侵害百姓也在所不惮。五等侯则不然,他们知封国是自己的土地,其中的人民是自己的人民,“民安己受其利,国伤家婴其病”,所以,“为上无苟且之心,群下知胶固之义”。xl

总的说,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有这些议论,社会的封建也很发展,世族大姓在社会上嗜荔强大,甚至一度在政治上能与皇权抗衡,如东晋时的门阀政治,曾达到过“王与马,共天下”的程度,但这种权的世袭是由下面起来的,自上至下的封建诸侯则始终受到限制。

至唐代,李百药的《封建论》,颜师古的《论封建表》虽有折衷之意,但基本倾向是反对封建的。李百药对周秦以来的历史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曹元首、陆机的解释,他认为,周封建数世之即“王室浸微,始自藩屏,化为仇敌,家殊俗,国异政,强弱,众寡”,“秋二百年间略无宁世”,这是由于“封君列国,藉庆门资,忘其先业之艰难,其自然之崇贵”,所以“世增缨仑,代益骄侈”,而“内外群官,选自朝廷,擢士庶以任之,澄镜以明之,年劳优其阶品,考绩明其黜陟,取事切,砥砺情”,并不会象陆机所说那样因取而“伤民”,而“设官分职,任贤使能”,这也就是“共治”而非“独治”。“总而言之,爵非世及,用贤之路斯广,民无定主,附下之情不固”,这是“愚智”都能看清楚的。xli 颜师古认为∶“古今异俗,文质不同,不可空捋虚名,以乖实效”,所以,大举分封,不仅“于理不”,而且“制度难成”,故分封“莫如量远近,分置王国……画分疆,不得过大,间以州县,杂错而居,互相维持,永无倾夺,使各守其境,而不能为非,协同心,则足扶京室”,对各就封之诸子“为置官僚,皆一省选用,法令之外,不得擅作威刑。”xlii

最着名的有关封建的议论自然当推柳宗元的《封建论》,宋苏东坡《论封建》评论说;“昔之论封建者,曹元首、陆机、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、李百药、颜师古,其则刘秩、杜佑、柳宗元。宗元之论出,而诸子之论废矣,虽圣人复起,不能易也。”xliii 柳宗元的高明处在于探封建制的历史源直至“生人之初”,他认为∶封建“非圣人意也”,而是“也”,即使古代圣王那时想废除封建,也是有不可。人类之初,与万物皆生,不能博噬,又无毛羽,要想“自奉自卫”,必须利用各种物质资源,这样社会就有争夺,争夺不已,就要找明智者裁夺,裁夺不听,就要有制裁使之畏,这样就产生了“君刑政”。人们离得近的会聚而成群,群之争危险更大,这样就会“有兵有德”,争而不已,各群之就会找嗜荔更大者裁决而听命于他,这样就有了“诸侯”,如此往上,还会有“方伯”,“连帅”,最“天下会于一”,就有了“天子”。这样一级一级的首领,其有德者,他了之,众人会找到他的代来伺奉,这就是封建等级制以及世袭制的由来。

这就意味着∶表面看起来,封建是出自古圣王之意,是他主地不想独享天下,所以由上而下地分封诸侯,诸侯的权、财富、名望都是从上而来。但实际上,这面却有一种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形使古代君主不能不如此做。自上而下的“封”是自下而上的“”支持着的,各种名号常常只不过是对这种事实上的“”的承认而已。在这里,柳宗元还锐地把到了一个不仅中国,而且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,即等级分化必然要从各个原始族群中产生,而且是自然而然地产生。任何文明的早期,都会自然而然地出现一个渐居于社会上层的少数,并且,这居于上层的不仅是少数,这少数还是世袭的。

但是,来那种不得不封建的形发生了化,柳宗元虽然没有明言这种形缘何而,但指出了周秦以,封建反成了致之由,而不再是太平之基。东周时周已剩空名,其实丧之久矣,列国纷争,战不已;秦“有叛人而无叛吏”,汉“有叛国而无叛郡”,唐“有叛将而无叛州”,都说明郡县制有利于天下和平,而封建割据则常为战祸首。

柳宗元所提出的最重要、也是我们最兴趣的反对封建制的理由是∶废除封建也就废除了世袭。在周代封建时期,虽然是“国多,理国寡”,但“侯伯不得其政,天子不得其君”,而在汉代的郡县官员“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,朝拜而不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”这是从能否替换不称位,不称职者的角度说的,但废除封建世袭无疑还有更积极和更远的社会意义∶“夫天下之、理安,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可以理安。”这就是孔子“举直错诸枉”的本意。废除封建并不是要废除等级,而是要废除世袭,封闭的等级制为开放的等级制。如果天下都是“世大夫,世食禄邑”,则即使有“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”如果说封建是“圣人之制”,这不是圣人自己与自己过不去吗?柳宗元文以指出封建最初“非圣人意”始,以指出复行封建将“忤圣人意”终,虽然不离推崇古圣的大,但主要还是以客观之“”的迁而非主观之“意”的圣洁来解释封建之应废。xliv

自柳宗元之,一直到明未清初,有关封建的辩论确实不多了。苏轼赞成柳宗元的观点,只是补充了一条理由∶即世袭制会加剧对世袭爵位的争夺,而开放的官职却不如此。他说∶三代“至汉以来,君臣子相贼害者,皆诸侯王子孙,其余卿大夫不世袭者,盖未曾有也。近世无复封建,则此祸几绝,仁人君子忍复开之欤?”xlv

但是,在提升了德理想主义精神的宋代理学中,亦有学者赞同封建和宗法制,北宋张载认为∶“‘天子建国,诸侯建宗’,亦天理也。”“宗子之法不立,则朝廷无世臣。……宗法若立,则人人各知来处,朝廷大有所益。或问‘朝廷何所益?’公卿各保其家,忠义岂有不立?忠义既立,朝廷之本岂有不固?今骤得富贵者,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,造宅一区及其所有,既则众子分裂,未几尽,则家遂不存,以此则家且不能保,又安能保国家?”xlvi 南宋胡宏也赞成井田封建∶“井田封国,仁民之要法也。……使太宗有其臣,能行之,则唐世终无藩镇跋扈篡弑之祸,而未流终无卒徒扶立疆臣制命之事矣。”xlvii

朱熹对封建的度似在两可之间,貌似模棱而实则明晰。他谈到封建的好处,是君民之情相,可以久安而无患,不象世郡县,一二年辄易,虽有贤者,善政亦做不成,并且现在州县之权太,卒有故,更支撑不住,以理观之,封建之意,是圣人不以天下为已私,分与、贤共理。但是,既是圣人之法,也不可能无弊。如果封建非其人,又是世世相继,就无法换掉他了,而郡县官员若非其人,却只两三年任使去,忽然换了好的来也说不定。使膏梁子不学而总是居士民之上,其害也是不。所以,朱熹认为柳宗元所说基本上有理,而颇不于胡宏论封建井田之事,认为这些即是“圣王之制”而不可非,在今也恐怕难下手而无法行。另外,朱熹认为治关键还不在此,而在人,所以说“此等事,未须论。”xlviii

但是,到了明末清初的时候,由于明朝遇到本为其部属,人数甚少的族入侵,竟然在短时间内就土崩瓦解,又起一有关封建制的议论热。颜元以为∶“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,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,又幸郡县易制也,而甘于孤立”,然而,“以天下共主,可无藩蔽耶!层层厚护,宁不更佳耶!”并且,不封圣,“使诸圣人子孙无尺寸之土,灵无血食之嗣,天岂能容耶?”不恩九族,不封同姓,“宗庙其无怨恫耶?”;不封功臣,“勋旧其何劝耶?”另外,颜元还提出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理由∶即世君如桀、纣而汤、武革命,由于汤、武本有封国,有兵丁粮食,就不致于扰民,且可一战而定,而不致连年大而伤民。xlix

与颜元、李刚主等更偏于理想,并主复古者不同,顾亭林是一个相当有现实的学者,他曾博览古代经世史文,着有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,又曾实地走访许多名山大川实地考察风土民情。所以,他虽然牛牛式到郡县制施行近两千年之的流弊,却明郡县制决不可能复为封建,他所提出的对策是“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”。顾亭林认为∶“封建之失,其专在下,郡县之失,其专在上。”所以,有必要“尊令之秩,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,罢监司之任,设世官之奖,行辟属之法”,即加强地方政府的权,调地方官员的积极,比方说在县一级,“改知县为五品官,正其名曰‘县令’。”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,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,县之土地皆其田畴,县之城郭皆其藩垣,县之仓廪皆其。为子姓,则必之而勿伤;为田畴,则必治之而勿弃;为藩垣,则必缮之而勿损。”这样,从县令来说是“私”,但所有这些县令之“私”恰恰又是天子所的“天下之治”。如此,“则一旦有不虞之,必不如刘渊、石勒、王仙芝、黄巢之辈,横行千里,如入无人之境也。”“故天下之私,天子之公也”。天下人各怀其家,各私其子,乃其常情,天下之私,恰可成天下之公。l

顾亭林议论的特点是没有那种德的“臭味”,li 也没有那种复古的热望。他对人的估计恰如其分,因而比较起其他对治方案来,可行较强,但是,他可能还是低估了中国传统制“牵一发而”的特点,所以,尽管他所悬的目标并不是很高——仅仅只是西汉相当有自主权的地方行政或加上世袭,看来也还是很难行于明清之际的中国。

已述,封建制一方面涉及到中央与地方,统一与分裂的关系,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政治;另一方面涉及到世袭与选举,封闭与开放的关系,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社会,或者说社会与政治相的那一部分。面顾亭林论封建与郡县的着眼点是在一方面,而清末明初另一大儒王夫之论封建与选举则主要是着眼于一方面。他们的议论也达到了传统对封建制认识的最高度,我们正好以他们二人作为这一讨论的结束。

王夫之在《读通鉴论》中首先从社会历史源说明,无论封建制的产生,还是郡县制的出现,以及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的背都各有其历史的。原始人群中产生君并非人有意为之,而是不能不如此,人们自然而然地各推其有德者或功劳大者,最推出了“天子”。每个人都想自贵,但最只有受到众人奉戴者才能真正尊贵,这里面有一种“公”。久居高位者必熟悉其,因而就有世及之理。那怕他们的代时有愚昧且残者,这种情况也还是胜过最初那种“草之罔据”的无政府状,这样过了数千年,人们都习惯于此了。只是到来才渐渐“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”,战国的时候,以封的诸侯实际上已所剩无几,几个强国早已分国为郡县并择人而任,所以说“郡县之法,已在秦先”,秦所灭的只是六国而非三代之所封。如此,郡县制又实行了二千余年而不能改,上上下下已经习惯于此了,这样一种大所趋,也就成了一种“理”。

其次,古代只是诸侯世国,而大夫才“缘之以世官”,这样就“所必滥”。与“士之子恒为士”相对的就必然是“农之子恒为农”,然而,“天之生才”并不会选择∶使士人之代总是有才而农人之代总是无才,也有“士有顽而农有秀”的情况,这样农人之秀者就不会甘心始终屈从于士之顽者,而是会努翻到上面,这就是“所必”。所以,“封建废而选举行”,来的太守、县令、史,州牧等即在任职时有过去诸侯的那种权,也不可能使其权世袭、不可能庇护其代子孙中的不肖者。选举的不慎有时会使选举上来的守令残害庶民,世袭的权有时也会使不肖的子孙败纲纪,但在这两种危害中,对民众来说,守令贪残还有希望通过其被罢黜来解脱困境,而于者就几乎没什么办法了。所以从天下百姓看,郡县之害还是不象封建之害那么大,世生民之祸要比封建时代生民之祸要。本来秦始皇是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的,而天却假其私心而行其大公。使那些“才可民者,皆居民上以尽其才”,对那些贤而秀者(不管他们出如何),皆“奖之以君子之位”,这就是“天下之大公”。lii

顾、王、颜、李之,有清一代,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有关封建的言论。至近代,章太炎晚年曾有总结这一历史之争的一段话,兹引录于下∶

“即如封建之制,秦、汉而还,久已废除,亦无人议兴复者,惟三国时曹元首作《六代论》,主众建诸侯,以毗辅王室;及清,王船山、王琨绳、李刚主等,亦颇以封建为是,此皆有而然。曹愤魏世之薄于骨,致政归司马;王、李辈则因明社覆亡,无强藩以延一线,故为是论,若平世则未有主封建者矣。余如陆机《五等论》,精采不属,盖苟炫辞辩,而志不在焉,则不足数已。其次世卿之制,自《公羊》讥议以世无有以为是者。唯晋世贵族用事,盖数九品中正定人材,其弊至于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世族,自然趋入世卿一途,然非有人蓄意主张之也。二千年来,从无以世卿为善而竭主张之者,有之,惟唐之李德裕。德裕非士出,嫉士入骨,以为士起自草茅,行多浮薄,宜用仕宦子以代之,此则一人之私念,固未有和之者也。……余意王、李辈本以反清为鹄,其所云云,或思借以致,造成驱之机耳。以故清一代,恶主张封建、井田之人。总计三千年来,主张封建、世卿、刑、井田者,曹元首、王船山、王琨绳、李刚主、李德裕、钟繇、陈群、王莽、张子厚九人而已。”liii

章太炎以为王夫之主张封建,可能是记忆之误,也许原意是指顾亭林。我们引这段话,是想借此说明,正如章太炎所言,历史上赞成恢复封建的人确属少数,并且往往是“有而然”。另外,引此两段也是想籍此展示一种仍然基本上属于传统的论证方式,这种论证方式更象古代的华文,而非现代的学术。liv

,我们也许可以略微做一点正名的工作。我们把这一节称作“封建与郡县之争”,历史上人们也确实是这样争论的,他们认为秦以与秦以的基本化是以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。但是,以郡县与封建对称显然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考虑,尚不足以透出从秋战国到秦汉之社会迁的实质,所以,我们要特别注意∶在古人所说的郡县制中,除了加强国家统一和中央权这一政治的涵义之外,还有一层世袭为选举,封闭为流的社会涵义,这从我们面所引的许多言论中已略见端倪,如唐李百药说“爵非世及,用贤之路斯广”,王夫之说“封建废而选举行”,都是以选举与封建相对而言。由于传统学术较重视政治事件,郡县制又先于封建制的解即已出现,且随着封建制的废除即全面确立,久不,而选举制度却经过了漫索和实践,可以说直到隋唐科举时才基本完善和定型,所以,以选举与封建对称的说法尚不流行。但是,我们若从社会结构的演着眼,选举与封建的对立可能是更基本的。

i “封”字的历史可追溯到商代的甲骨文,“建”字亦早见于金文,如荻建鼎,参见徐中主编∶《汉语大字典》,四川辞书出版社、湖北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。“封建”一词的使用,据王国维、顾颉刚的考证,第一次是在《诗经·商颂》的“殷武”篇中。

ii 比方说“封建制”、“封建主义”、“封建专制”、“封建地租”、“封建土地所有制”、“封建意识”、“封建思想”、“封建观念”、“封建把头”、“封建婚姻”、“封建宗法”以及俗语中的“封建脑瓜”、“封建头子”、“老封建”等等。当然,这些使用主要是在大陆。

iii 参见徐中主编《汉语大字典》,但是,《汉语大字典》、以及新编《辞海》、《辞源》都只是解释“封”或“封建”为“帝王以土地、爵位、名号赐人”而未有“人民”,以下我们将说明“授民”与“授土”同样重要,甚至最初更重要。

iv《孟子·万章篇》,以及《礼记·王制》。

v 顾颉刚∶《顾颉刚古史论文集》第二册,北京;中华书局1988年版,第329-330页。

vi 傅斯年∶“大东小东说”,载∶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》第二本第一分。

vii 童书业∶《秋史》,济南∶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,第26页。

viii 又《左传·昭公九年》记詹桓伯的话说∶“文、武、成、康之建暮敌,以蕃屏周。”

ix 崔述∶《崔东遗书》,上海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,第340页。

x 钱穆∶《国史大纲》,北京∶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,第38-42页。

xi 许倬云∶《西周史》,台北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,第139-140页。

xii 杜正胜:“周代封建的建立”,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》,第50本,第3分,第486页。

xiii 同上书,第140页。

xiv 童书业∶《秋左传研究》,上海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版,第121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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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袭社会及其解体——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

世袭社会及其解体——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

作者:何怀宏
类型:技术流
完结:
时间:2019-03-27 06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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